早些年的时候,书院里谁都认识温恕。

    他对功课十分用心,无论天寒天热,同窗都已沉沉睡了,只他还在点灯攻读,久而久之,就把眼睛熬坏了,畏光,还容易流泪,看人的时候,喜欢眯起一点眼睛,自己却不自知。

    温恕一开始在书院中出名倒不是因为他勤学苦读。

    他唇红齿白,貌似好女,眼尾甚至还有一颗颇女气的红痣,头发一披散下,再于灯下窥之,浑似话本里勾引书生的九尾狐狸。

    那时聊斋风行,此书近乎人手一本,夫子屡禁不止,收缴几次未果。看得入迷的人比比皆是。

    有个书生起夜时,望见一点光亮,心中疑惑,便随这灯光而来,结果撞见温恕湿了头发,在灯下手执一本书,微微眯了眼睛研读,恍惚间还以为是哪个狐妖修炼成人,跑出来专门勾引自己这等书生。

    这书生虽心旌摇曳,心向往之,情不自禁朝他走了几步,却惊觉:这是能要自己命的狐妖,便转身急急跑开,边狼狈奔逃还边疾呼救命。

    整个厢房的人都被这书生吵醒,以为出了什么事,纷纷穿上衣服外逃,如鸟兽散,你踩我一脚,我扯你一把,大半夜的,折腾了个人仰马翻。

    后来事情水落石出,这书生和温恕都因此在书院里出了名。

    此事过后,这两人却渐渐走近了起来,几乎是焦不离孟,孟不离焦,被众人戏谑:这书生还是被狐妖勾走了魂。

    这书生便是王韶。

    一别经年,二人同卧同食的日子竟然像是上辈子的事。

    谁也没想到,昔年王韶守在身侧、肖想许久的人后来遇上那种事,又嫁了他人。

    更没想到,本来以为今生今世再无缘得见,却又重逢,且对方新丧还失明,正需要人照顾。

    王韶一想到这里,心头止不住地狂喜。

    他咳嗽一声以掩饰失控的情态,竭力把声线压得平稳,对面前的人道:“先前在书院念书,你我曾……曾把臂同游,后来发生了那件事……”

    王韶小心翼翼,细细看了面前人的神色,并未察觉不虞才放心说下去,“你的约,我不是故意不来。”

    他神色诚恳又可怜,可惜面前的人看不见:“你知道的,当时我那二弟王焕风头正盛,我爹更倚重他,我一旦去了,不好同我爹交待。”

    温恕听了,并未置评,也没有明显的神色波动,只点了点头,以示在听。

    他风轻云淡道:“都过去了。王大人不必介怀。”

    王韶心头浮现出不甘,甚至带了点恼恨,却又很快压下去。

    道:“你如今这般处境,我断然不能袖手旁观。此处离寒舍不远,要是不嫌弃简陋,不若先随我回去,再做打算?”

    温恕神色平静,说好:“那便谢过王大人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