缘一握起刀的初衷就是为了拯救更多的生命。

    刀之于他是救人的利器,是杀鬼的工具,唯独不是强大的象征。

    纵使他天赋异禀,在剑道方面的造诣无人能出其右,可实际上缘一并不喜欢提刀砍人的感觉,甚至对用刀剑伤人之事很azj走上诛灭恶鬼的道路。

    缘一很azj通透,他知道当一个人握刀伊始,实则与恶鬼再无区别。

    刀的锋利会给azj强大”的错觉,进而让人变得自傲疯狂,乃至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来。

    故而在缘一眼里,只有对刀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才有资格握刀。否则,刀就算落在善人手里也是一场灾难。

    但缘一没有想到,世界上竟然有一把刀与他性格类同,不喜打杀,只爱救人,还一挥就能救助千百人。

    这……这简直是……

    天命之刃,梦中情刀!

    缘一瞪大金眸,小圆脸上的表情憨得可爱。

    “铁碎牙是人界之刀,是老爷用最锋利的獠牙打造出的神兵,一挥便能斩杀百妖。”

    冥加追忆往昔,唏嘘一片:“最后一把丛云牙啊,是执掌冥界的利刃,也是白犬一族代代相传的至高剑。”

    “它能劈开幽冥,把地狱召唤到人间。但因邪气太盛,里头还住着个极恶的刀灵,所以白犬族有条铁律,只有不被刀灵蛊惑的白犬才能持有丛云牙。”

    “而老爷就是那样一位持有天下三剑却从不迷失自我的强者。”

    “少爷啊,你的生父是最强的兽王。”

    缘一回神,低头洗碗应道:“嗯,兄长也是。”

    冥加:……

    “杀生丸少爷虽然很强,但还远不及老爷全盛时期的实力。”冥加客观评价,“他才成年没多久,哪怕是妖化之后的形体比不得老爷高大。”

    “妖化?”缘一疑惑,“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就是舍弃人类的模样,恢复白犬的真azj身。”冥加道,“那才是妖怪的原样,人形啊,只是为了方便罢了。”

    要是白犬不用人形走动,而是变成一群狗四处溜达,那别说西国了,大岛这方弹丸之地迟早被狗淹没。且为了抢夺地盘,妖与妖之间会打上几百年。

    到时候人类别说休养生息,想活命都不可能。

    人类一经消失,那与人类相关的一切也会azj波及妖界本身。因此,大妖以人形行走于世,早成了妖界不成文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