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可后来跟我交换了联系方式,还是南浩歌推的。我加上他的微信,顺手刷完了他的朋友圈。他日子过得真是丰富多彩。上个周末,他去郊区垂钓,还钓上了一条手臂长的鲈鱼。我和他几乎没有共同好友,因此也看不见他这条朋友圈引来多少钓鱼佬的羡慕或嫉妒。评论区里,南浩歌同他互动。

    -。:[又去水库了?]

    -秦可:[是啊,你怎么知道我钓了个小东西上来。]

    -。:[下次叫上我一起。]

    -秦可:[好啊,等你忙完。]

    后面还附带了一个比心的表情。原来他是肉麻如许的一人,这么会装,怪不得搞外遇还把南浩歌蒙在鼓里。

    在分析出秦可本质是个0.5偏1后,我几乎肯定酒吧那男孩就是秦可的“姘头”了。没准,他的身份还比我高一级,毕竟在南浩歌这儿我连宠物都算不上,充其量是个物件。我实在想不到人还能怎样下贱才能比“物件”都低级。

    秦可应该想不到那夜我也在“9歌”里,甚至了目睹他耍弄小孩的全过程。当时他可不是这样的形象。披散着的狼尾在挤过人潮后变得不再服帖,配合他嚣张的动作,更显出野性的疏狂。

    虽然他扯住了男孩的项圈,但他并不是男孩的主人,而更像是一种更大型的动物,在酒吧撩人的环境里自由地品尝自己的猎物。可能是南浩歌把他逼变态了,为表公平,他就去让别人也变态。

    男孩可能天生是个变态,也可能后天被秦可改变了。这事儿对他而言不算难。他会装,会说话,因而做什么都能顺利。

    当某一关窍突然打通,思维发散开来,只消一瞬间,就能想到很多很多东西。

    但想完又觉得空虚。关我什么事儿呢,秦可横竖玩不到我头上,而我也不准备拿他跟别人寻欢作乐的事儿为要挟,破坏他与南浩歌之间的关系。至少目前我没有这样的想法。

    我只是觉得委屈。越思考越委屈。

    大家都是头一回活着,怎么差距会如此之大。有的人招招手便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,有的人得机关算尽,才能勉强靠近梦想一毫厘。

    周六,我收到南浩歌的短信,他要我明天没事儿的话就去他家里做客,地址给了我,就是第一次开车送他回去的那个。

    我像被一百万砸中脑袋那样恍惚了许久。做客?南浩歌家?那套房子?惊喜太大,回消息时我连手指都在颤抖。我怀疑他准备和我来个“故地重游”。可是转念一想——不对,不可能的。我们之间的第一次,不论对我还是对他,都算不上美好。他找我一定有另外的理由。我想到了一种可能,然而那可能在炎炎烈日中令我浑身发冷,如坠冰窟。

    没错,我想到了那些缄默的协定。

    虽然南浩歌在万般嫌弃下接纳我做他的性爱道具,但我们之间的做爱并不频繁,基本上一个月一次,时间不确定,地点不固定,只是大体上有这么一条规则,我俩心照不宣地默认了它。前几天,他在办公室把我干了,突然又让我到他家去,破坏了他的规矩,所以我觉得这并不是个好兆头。也许他要和我分手。秦可已经知晓我的存在了。尽管他还不清楚我的身份,但答应做他的模特后,我们必然会有更深入的接触。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,在南浩歌那里,却好像隔着一个世界。南浩歌不会希望他的性伴侣和男朋友的生活有所重叠。他不会放弃秦可,所以被丢弃的只会是我。

    喜悦被现实冲刷殆尽。我无望地等着,等他和我提分手。我连这最后一点华光也要失去了。

    翌日,我准时赴约。南浩歌开的门。他穿着一身休闲装,和公司里展露在外的形象大不一样。我第一次见他这样的装扮,不觉摒住了呼吸。他依然英俊,只是少了几分威严,看起来就像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学生。

    “进来吧,鞋套在柜子里。”他说完便不再看我,兀自往屋内走。我慌乱地穿好鞋套跟过去。

    上回有太多意外,我都没来得及仔细看看这间屋子。过门口是客厅,陈设简单,都是些寻常的家电,空调、电视机、顶灯什么的,一体化的遥控器就摆在沙发上。宽阔的落地窗为整个空间提供了良好的照明。右手边是厨房和餐厅。南浩歌一个人住,客人又少,餐桌便买得很小。更多地方被储物柜一类的摆件占据。我脚下踩着羊毛制的地毯,图案和之前看到的不太一样,想必是换过了。

    南浩歌的声音自厨房飘来:“没凳子……你坐沙发上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