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漓歌早上走地匆忙,没吃早餐,此刻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,拿起筷子就毫无形象地急忙吃起来。

    塞了几口,方糖和大熊两个人也一前一后打完饭过来了。

    看到宋良宵旁边的位置还空着,方糖眼睛顿时放出光芒,不厚道地示意大熊,“你你你,去别处坐!”

    大熊懵了,视线扫过她和姜漓歌,嗔怒,“行,记住你们了,重色轻友二人组。”

    “快走快走,说什么都改变不了你落单的命运。”

    方糖把人赶走,笑得像个傻子一样对宋良宵娇羞道,“你好,我们又见面了,我叫方糖,和你是一个班的。”

    “真巧啊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我也觉得,嘿嘿!”

    宋良宵没再接话,一时间,气氛有些尴尬,四个人相对而坐,皆沉默不语,和食堂闹哄哄的氛围形成强烈的反差。

    姜漓歌咬着筷子偷瞄方糖,没想到,她今天说撞到的人就是宋良宵,世界可真小,不,应该说,她们学校可真小。

    低头看盘子里一堆绿色的青菜,她惆怅红烧排骨怎么只有三块,还不够塞牙缝,两三口就下肚了,她还没仔细品尝是啥味道呢!

    眼珠子轱辘轱辘转,最后把目光停留在右边的餐盘上,那里还纹丝不动摆着几块肉,色泽红润,格外诱人,她嗫糯道,“宋晚桥,这个肉,你还吃吗?”

    宋晚桥……

    他还没开始吃好吗?什么叫还吃吗?

    看她可怜巴巴的眼神,他轻轻叹了口气,一块一块夹进她盘子里。

    姜漓歌看他慢条斯理的动作,忽然想起了那句经典的广告词快到我碗里来。

    宋良宵的手微微一顿,被宋晚桥这个举动震惊了一下,看来这个女生对他的意义真的很不一般。

    他澄澈的眼眸带着几分温度,似有狡猾的光芒闪过,轻轻开口,“同学,你爱吃红烧排骨啊?”

    姜漓歌想说,她不止爱吃红烧排骨,她喜欢吃所有的肉类,除了肥肉,鸡鸭鱼肉,她统统来者不拒,秉持着海纳百川的度量。

    可她还是矜持地点点头,什么都没说,他和她不熟好吗,怎么一直追着和她讲话。

    她自认为姿色平平,放在人堆里刨个几天几夜,不管是用铲子还是锄头,甚至是挖掘机,都发现不了,应该不符合他所述的爱好。

    “我的这一份也给你。”

    宋良宵边说边朝盘子里夹肉,准备伸过去的过程中却被人挡住了筷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