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。

    周六。

    程喻没想到,根本就不需要他去杀到牧云筝公司,牧云筝直接杀到他兼职的餐厅了,还带着……嗯?旧爱?

    程喻原本是在一楼的开放型餐厅工作的,每天要跑来跑去,比较累,还好刚做兼职的那几天没什么人来,来的人也都是一些成功人士,不是谈生意就是办公,应该是不怎么关注娱乐圈,所以也没有人认出他来。

    那次他给顾客修好电脑、恢复文件立下大功之后,刘经理就同意他去二楼的包厢工作。

    在二楼,只要有客人来,他只需要根据客人的要求站在一个包厢的里面或者外面,听客人的指令就行了,不需要跑来跑去,被认出来的概率大大降低。

    所以总的来说,程喻还是挺喜欢这个兼职的,只要没人认出他就好,比拍戏轻松一点,摸鱼时间也比较多。

    关键,刘经理也比较好怼。看刘经理抓耳挠腮的样子是程喻每天一大乐事。

    这天,程喻按照单号接待二楼一号包厢的贵客,边往包厢走边转着手里的智能菜单。

    据说刘经理这几天殚精竭虑都是因为这位贵客,甚至当时急于找合适的服务员来充数,也有一小部分这位贵客的原因。

    也听说这位贵客是一位有点吹毛求疵的人,这间私房菜馆他也有投资,也算意义上的一个老板,刘经理当然不能让他看到餐厅连服务员都安排不好的局面。

    有一点刘经理没说,比起他们那个醉心于菜品的大老板,他最怕的就是这个在这家餐厅至少有一半股份的这位董事了……虽然这位董事很可能压根就不记得自己投资过的那家餐厅在哪里。

    程喻不是没想过那位贵客是牧云筝的可能,但他觉得,牧云筝既然派了人跟着他,应该不会不知道他在哪里、干什么……

    不知道是什么给了他自信,程喻觉得牧云筝应该不会专门过来羞辱他,况且牧云筝也不是那么闲的人,以前出去看个电影都得要他硬缠着才行,更别说一个人跑到离市区比较远的这边来吃饭了……

    所以之后发生的事情,程喻是懵逼的。

    “先生,想吃点什……么?”

    程喻刚拿着菜单走进二楼的包厢,就直接和牧云筝四目相对了。

    程喻先是震惊,而后才看到牧云筝对面笑眼弯弯的秦非,有点愣。

    艹!

    他低着头眨了两下眼,突然感觉有点啪啪打脸,还好他没让系统那个团子知道他内心的想法,否则可能会被一个团子嘲笑。

    失算了……原来牧云筝真这么闲。

    但牧云筝为什么要和秦非一起来?

    牧云筝不会对秦非旧情复燃了吧……程喻一想到这个可能,脑子就如同脱缰的野马,控制不住往这边想。